{{ $t('FEZ002') }}訓育組|
一、「全國孝親家庭月-100年孝親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係全國孝親家庭月之主軸活動之ㄧ,選拔對象為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為學生組(高中職、國中、國小)及教職員工組,且於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表揚者,並分推薦、初審及決審三階段辦理,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計畫內容(如附件)。
二、各校組成「100年孝親家庭楷模選拔會」,依選拔標準辦理審查作業,並依照教育部訂定初審學校分類表將推薦表件函送至所屬初審承辦單位。
三、本案初審承辦單位如下:
(一)將推薦表件函送至本中心的對象有:
1.市立國中、小學之學生組及教職員工組。
2.國立、市立及私立高中職附屬之國中部、國小部學生。
3.市立高中職學校教職員工。
(二)將推薦表件函送至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的對象有:
1.國立、市立及私立高中職之高中部學生。
2.國立及私立高中職教職員工。
四、本中心收件截止日期為100年02月28日(郵戳為憑)。
五、若有疑義,請洽承辦人:徐家琪,電話:(02)2272-4881分機208。
{{ $t('FEZ012') }}
{{ $t('FEZ003') }}2011-01-19
{{ $t('FEZ005')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