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教育部100年1月21日臺國(二)字第1000012788號函辦理
二、本案旨在鼓勵教師經由專業領域對談與交流,提昇編寫補
充教材的能力,以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激發教師發揮教學
創意,活絡教學情境,提高學生學習意願及成效。
三、參與對象:本市各公立國民中學在職教師(含代課、代理
教師)。
四、為配合課程實踐,本活動以團隊為單位提出申請,每隊成
員3人以上。可採跨校合作模式,唯課程實踐階段需先行
選定實施課程學校。本案分成3階段進行:
(一)第1階段:創新教案甄選活動
1、時間:收件截止時間100年9月15日(以郵戳為憑)
2、參賽方式:請將書面資料1份(每件作品概算5,000元)
與電子檔逕寄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63號江翠國中教務
處林靜瑛主任收。(範例詳見附表1~4)
3、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之。
4、甄選結果於9月底前公布,本案預計取10件。
(二)第2階段:優良創新教案課程實踐與研究
1、時間:100年9月至100年12月
2、活動方式:
(1)通過第1階段甄選通過之團隊,依各團隊編列之課程
實踐經費進行教案實踐研究之用。(經費簽撥另函通
知)
(2)教案撰寫團隊進行課程教學,可邀請專家學者蒞校
指導。
(3)活動辦理結束之後,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含修正後
教案、學習單、教材資源、對話反思紀錄、教學影
像紀錄等,請參考表5)。
(三)第3階段:優良創新教案發表
1、時間:另函公布
2、活動方式:
(1)由承辦單位辦理期末成果發表,並邀請專家進行評
選出績優教案。
(2)所有通過第1階段之作品公布於數位教學資源網供全
市教師參考使用。
五、檢附創新教案甄選實施計畫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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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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