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7月11日臺國(二)字第1000119322號函
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97年7月21日臺國(二)字第0970137449B號令,
微調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將於100學年度(100年8
月1日)起自一年級、七年級逐年向上實施。其中社會、自
然與生活科技、藝術與人文等3學習領域(小一整合為生活
課程),以及語文學習領域之英語科同步自100學年度之國
小三年級逐年向上實施。
三、為使教師、家長更瞭解課綱微調之精神與內涵,教育部已
將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微調說明及Q&A電子檔
掛於本部網頁(網址
:http://www.edu.tw/eje/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15326)
,請 貴校於規劃課程計畫時多加運用,並請確實依微調
課綱備查100學年度所屬學校之課程計畫。
{{ $t('FEZ003') }}20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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