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資訊組|
一、依據 教育部101年2月4日臺電字第1010018054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受贈戶免費上網服務將陸續屆期,目前已無相關經費可資支應。教育部已協調供應商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
司完備本計畫受贈戶之上網服務終止通知程序;若受贈戶仍有自費租用上網服務意願,請依該公司通知逕洽辦理。
三、有關上網服務屆期後續處理方式詳如附件,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該公司負責窗口李麗華專案經理(電話:02-234
4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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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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