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1年1月19日教研測字第1010000690
號函暨續本局101年2月1日北教研字第1011128803號函(諒
達)辦理。
二、本案由國家教育研究院統籌,訂於101年5月16日(星期三
)針對全國國小四年級與六年級學生進行正式施測。
三、本市2012年TASA施測講習暨試務承辦學校為新莊區昌平國
小,所需主試人員總計229人,不足額數(含備用)共36人
,由本局協助主試人員遴選作業。
四、主試人員遴選身分建議依序如下:
(一)學校行政人員(含兼行政之教師、職員)、代課教師、
實習教師及專任教師。
(二)可分派至其他區域擔任主試人員且有交通工具者為優先。
五、主試人員工作職責如下:
(一)主試人員應配合出席本市規劃之「主試人員施測講習」
場次時程(暫訂於101年4月25日星期三假昌平國小辦理
)。
(二)本案主試人員含「備用員額」,因此主試人員於出席「
施測講習」後,仍需俟本市內各試場主試人員分派作業
完成,並至101年5月2日後,始得知是否確定於101年5
月16日正式施測當日擔任主試。
(三)本局同意核予主試人員施測講習及正式施測當日公假(
課務排代)出席;國家教育研究院酌予補助每人次施測
講習出席費新臺幣200元整及正式施測當日每人次監試
費新臺幣1800元整。
(四)受分派為各試場主試人員須於正式施測當日與國家教育
研究院簽立保密合約一式2份,1份由主試人員自存,1
份由該院存查。
(五)主試人員應依循「2012年TASA測驗實施指導手冊」─「
主試人員作業規範」,協助各項試務工作之執行。
六、請 貴校有意願擔任主試人員之教師,填妥「2012年TASA
主試人員遴選清冊」於101年3月16日(星期五)前寄至電
子郵件信箱:aj4221@ntpc.gov.tw(郵件標題請統一撰寫
:○○國小TASA主試人員遴選)。
七、本案相關資訊可逕至「臺灣學生學習成就評量資料庫(網
址http://tasa.naer.edu.tw/)」網站參閱。
八、檢附「新北市主試人員不足額數」(附件1)、「新北市主試人員遴選清冊」(附件2)與「主試人員作業規範」(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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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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