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說明:
一、相關文號:本局101年3月28日北警督字第1011413068號函。
二、為促進本局暨中央各機關、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及桃園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醫院等現職未婚之公人員(含臨時人員)交誼,增進兩性良性互動及情感交流,並擴大社交生活領域,爰規劃辦理旨揭活動,請有意參加之中央各機關、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及桃園縣政府所屬各
機關學校、醫院等現職未婚之公人員(含臨時人員),至本局知訊服務網(http://www.police.ntpc.gov.tw)查詢活動及下載報名表,並依規定程序完成報名手續。
三、本次聯誼活動費用為新臺幣1,400元,有關活動日期、地點及人數等相關事宜如下:
(二)地點:五股-準園生態莊園(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2段70號)。
(三)人數:40人(男、女生各20名,本局得視報名情況,酌予調整人數)。
(四)參加對象:(須年滿20歲以上之未婚者)
1、男生:本局所屬現職員警(含行政人員)。
2、女生:
(1)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未婚之公人員(含臨時人員)。
(2)邀請下列機關教職人員參加:
甲、中央各機關、臺北市、基隆市及桃園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未婚之公人員(含臨時人員)。
乙、三軍總醫院、榮民總醫院、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國泰綜合醫院、長庚紀念醫院、馬偕紀念醫院、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亞東紀念醫院、天主教耕莘醫院、署立臺北醫院、佛教慈濟綜合醫院新店分院、恩主宮醫院、署立雙和醫院之現職未婚醫護人員。
丙、新竹以北公私立大專院校教師。
丁、其他由本局邀請之單位。
(五)活動方式:1日遊,踏青、聯誼。
(六)集合地點:本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七)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5月16日(星期三)17時30分止,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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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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