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明:
一、依據「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111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預擬賽程本局業以111年6月15日新北教社字第1111092237號函,先行函知學校排定重大活動行事曆可參考本案期程進行安排,確定賽程須以報名完成後之賽程為主。
三、本市音樂比賽專屬網站:mus.ssps.ntpc.edu.tw/music。
四、旨揭學生音樂比賽重要事項提醒: 直接參加國賽規定修訂:
108、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因疫情停止辦理,故B組成員,如於107學年度團體項目同類別A或B組決賽特優、110學年度B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111學年度同類別B組決賽。107、110學年度A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111學年度同類別A組決賽。 高中職以下學生於107及109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同類組決賽第一名者,得逕行依規定參加高中職以下學段之決賽。上開連續兩次第一名之情形,若有跨學段者,可併予採計。但A組及B組之間不得併計。惟如自願參加市賽但比賽結果未獲得全國賽代表權之資格者,不得再參加該類組之全國賽。
本市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重要期程:
報名日期:111年9月15日(星期四)至9月29日(星期四)24時止,請務必依限報名。
領隊會議:111年9月27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安溪國中演藝廳舉行。
團體組比賽期程:111年11月14日(星期一)至11月25日(星期五),賽程排定後另行公告。
個人組比賽期程:111年11月28日(星期一)至12月3日(星期六),賽程排定後另行公告。
五、本市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重要事項提醒: 直接參加國賽規定修訂:連續兩年(107及110學年度)獲得全國賽同類組特優者或110學年度因疫情禁賽但106、107兩學年度均為特優者,得逕行參加全國賽。
111學年度本市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重要期程:
報名日期:111年9月15日(星期四)至9月29日(星期四)24時止,請務必依限報名。
領隊會議:111年9月27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安溪國中演藝廳舉行。
比賽期程:111年11月22日(星期二)至11月25日(星期五),賽程排定後另行公告。
六、報名時請審慎輸入各項資料,並請參賽者之指導老師務必協助確認自選曲曲目、劇名、樂章、作曲者、作品編號等相關資料填報是否正確。
七、凡參加旨揭比賽活動(含比賽當日與領隊會議)之評審、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及各校參賽人員(含指揮、伴奏)、指導老師、承辦業務人員,一律給予公假排代;若逢假日,得於一年內核實補休,但以課務自理為原則(惟比賽當日另有領取鐘點費或指導費者,允公假但課務須自理);另考量領隊會議當日,承辦學校確有提前到場預備之必要性,本局同意承辦學校當日公假1日,課務排代。
八、如有參加市賽獲獎並代表參加全國賽,除指導老師得另依「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及「111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規定辦理敘獎並得與本市市賽重複敘獎外,行政人員及領隊人員僅得擇優敘獎,請俟全國賽成績公告後再統一辦理敘獎事宜。
九、請各校充分運用學校宣導機制,務必轉知家長相關訊息,以維護學生參賽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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